南院人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盐城三院 日期: 2020-07-07浏览: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红足一666814

单位联系人:陈翀            联系电话:0515-884076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谢萍萍            联系电话:15605101196

2、采购内容:南院人防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3、本项目预算价为:37.9万元  

4、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本项目的设计符合人防部门要求,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二、供应商及投标产品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201871日以来,具有类似人防设备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原件为准;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保证金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开标现场,并在封袋上填写好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密封。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3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当日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

四、文件发放(获取)

公告期限:本公告在“红足一666814”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077日至20207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619B6楼)报名并购买文件。

 

                                             红足一666814
                                               20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