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人防标识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足一6668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南院人防标识项目
1.2 本项目预算价为:5.5万元
1.3 建设地点:盐城市新都西路2号
1.4 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
1.5 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2018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人防标识项目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原件为准;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保证金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开标现场,并在封袋上填写好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密封。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3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当日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0年7月21日8:30时至7月27日17:30时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红足一666814
地 址 :盐城市新都西路2号
联系人:陈翀
联系电话:0515-884076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
联系人:谢萍萍
联系电话:15605101196
红足一666814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