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院消化科飞利浦胃肠机维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盐城三院 日期: 2019-09-19浏览:

      经研究:我院拟南院消化科飞利浦胃肠机(Easy Diagnost Eleva)维修项目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院现有飞利浦胃肠机(Easy Diagnost Eleva)一台,安装投入使用已有5年多时间。目前该设备发生故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满足临床和患者的需求,急需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由于该胃肠机属于高精尖技术的医疗设备,同时该设备作为ERCP手术的重要设备,其性能的完好性与精确性极其重要。设备原厂无论从工程师的技术能力、响应速度以及维修配件的储备方面,与第三方维修商相比优势极其明显。且原厂维修可以保障最大可能性的设备故障时最快的修复设备的速度,更换原厂备件后可保障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保障医学影像的精准、清晰。因此采用原厂或授权代理商的维修,能够最大程度上保证我院该台设备的的正常运作。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红足一666814医学工程科或招标采供部提出。

医学工程科:0515-81608106

招标采供部: 0515-81600050

联系地址:盐城市剧场路75号(北院)

盐城市新都西路2号(南院)

红足一666814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