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验科奥林巴斯荧光显微镜维修升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经研究:我院拟对检验科奥林巴斯荧光显微镜维修升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院现有奥林巴斯荧光显微镜(型号:IX51)一台,原配汞灯光源发生故障,已不能继续使用,为了满足临床的需要,结合实际工作要求,拟升级此显微镜为LED光源、科研级高分辨的图像系统,并对现有高倍镜头维修或更换处理。此维护升级系奥林巴斯所属地区服务公司负责,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红足一666814医学工程科或招标采供部提出。
医学工程科:0515-81608106
招标采供部: 0515-81600050
联系地址:盐城市剧场路75号(北院)
盐城市新都西路2号(南院)
红足一666814
2019-9-6